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机再热阀技术条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江南阀门有限公司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蒋仕锦 、单世超 、褚孝荣 、涂德鹏 、侯敬宏 、贺小忠 、缪圣尧 、王晓峰 、黄赛荣 、杨铭 、王建新 、张志恒 、陈建军 、陈聪 、彭钦春 、贾硕 、孙振平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8961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6号 。
适用于核电厂汽轮机用再热蝶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