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信息采集规范》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 、中国三峡武汉科创园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国金 、闻平 、张礼兵 、潘建初 、张帅 、吴小东 、吴弦骏 、高浩志 、熊保锋 、刘金飞 、曾佑聪 、赫雷 、杨党锋 、刘心怡 、刘强 、吕昂 、柴峻 、付航 、李忠 、周绍红 、冯燕明 、许后磊 、王小峰 、谢飞 、王莹 、曾乾礼 、姜鹏 、习兰云 、赵凯 、周政国 、施继何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8922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4号 。
本文件适用于水电工程规划设计、建造、运行维护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