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青藏高原营运客车技术要求》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 、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胡选儒 、于雅丽 、米玛次仁等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80 商用车辆 |
43.080.20 客车 |
备案号:87060-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青藏高原经营性旅客运输、车长不小于7m且不大于12m的 M2、M3中B级和Ⅲ级客车。其他高海拔地区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