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驳船积载要求》由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姜伟 、冯上民 、程斌等 。
备案号:86707-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7号 。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港口和内河码头驳船货物积载。 本标准不适用于驳船危险货物积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