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档案馆照明系统设计规范》由国家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档案局 、江苏省档案馆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肖林 、张建明 、栾宁丽 、胡志刚 、陈磊 、陆文军 、许礼 、朱建晨 、张喆 、徐颖珺 、李闪 、孟烨 、任翘楚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20 信息学 |
备案号:86540-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档案馆照明设计,其他档案保管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