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系统技术导则》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主要起草人 田新民 、胡小峰 、章 、燕 、黄定寅 、李 、明 。
备案号:86426-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6号 。
本导则适用于单台气化炉生物质原料处理量不小于0.5t/h 的生物质热化学反应气化多联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