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再生塑料与改性塑料的鉴别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深圳海关 、南昌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刘莹峰 、王晶 、肖前等 。
备案号:85739-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