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孙文龙 、蒋艳 、左仁贵等 。
备案号:85575-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4号 。
适用于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培养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