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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等

主要起草人 孙文龙蒋艳左仁贵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SJ/T 11788—2021
发布日期
2021-08-21
实施日期
2021-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 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归口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85575-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4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培养和评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文龙
蒋艳
左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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