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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1237—2021
发布日期
2021-12-27
实施日期
2022-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85-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验系统组成与技术要求、日常运行和维护要求、标准物质、检验技术要求、数据记录及修约、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动车环境噪声检验检测。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