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法医临床学检验规范》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 、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贵州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刑科所 、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力 、刘华 、王晓明 、白洁 、袁自闯 、徐理想 、朱团结 、刘应喜 、汤禹 、刘铁健 、刘道德 、洪仕君 、刘凡 、张鑫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备案号:84067-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2号 。
本文件适用于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的检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