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第4部分:摩托车驾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于鹏程 、刘晓晨 、王秋鸿 、周志强 、巩建国 、赵立波 、柴蕊 、赵玉娟 、闫文辉 、赵旭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备案号:83542-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9号 。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摩托车,也适用于摩托车驾驶人宣传教育、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