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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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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T 1771-2021
发布日期
2021-04-14
实施日期
2021-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R84
国际标准分类号
93.080.30
93 土木工程
93.080 道路工程
93.080.30 道路设备和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511-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陆海峰
华佳峰
马静洁
王旭
潘顺真
徐良
丁频一
王正成
黄磊
陈希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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