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第 1 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戴根有 、姜维俊 、文四立 、万存知 、李晓枫 、李斌 、黄慕东 、杨竑 、陆书春 、李曙光 、姜雪涛 、杨颖莉 、李建云 、景芸 、丁卉 、龙文征 、陈炎 、赵燕 、张丽红 、杜国庆 、孙卫东 、方景星 、胡志龙 、史永恒 、陈敏 、宋佳宾 、李振宇 、张愈强 、马文洛 、袁敏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备案号:8250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6号 。
本部分规定了在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信用评级的机构进入和退出该市场的程序、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适用于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