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转炉炼钢一次烟气颗粒物测定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周劲军 、刘自民 、饶磊 、仇金辉 、李帮平 、王姜维 、曹欣川洲 、唐嘉瑞 、任江涛 、张雅丽 。
77 冶金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8239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转炉炼钢一次烟气颗粒物浓度测定的术语和定义、测定方法、适用条件、安全防护、操作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烟气颗粒物浓度在10mg/m3及以上的转炉炼钢一次烟气颗粒物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