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银行卡发卡行标识代码及卡号》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银行卡办公室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
主要起草人 聂舒 、陆书春 、李铁成 、桂孝生 、沈梅 、高天翔 、阮英 、李建峰 、纪朝辉 、苏国经 、钱菲 、刘志刚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
备案号:82183-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卡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及卡号的规范,其中包括银行卡卡号结构、长度以及发卡行标识代码的长度等内容,不包括发卡行标识代码编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使用的各种人民币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