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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通信用增强型SFP光收发合一模块(SFP+) 第3部分:可调谐10Gb/s》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汤彪沈世奎韩静吴冰冰宋梦洋耿立民武成宾林少衡宋岩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3125.3-2021
发布日期
2021-03-05
实施日期
2021-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33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80.01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80 光纤通信
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210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汤彪
沈世奎
宋梦洋
耿立民
宋岩
韩静
吴冰冰
武成宾
林少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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