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专用输液器 第5部分:一次性使用吊瓶式和袋式输液器》,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20 输血、输液和注射设备 |
备案号:8178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贮液容器不大于500mL、以分液输注为主要目的的一次性使用吊瓶式和袋式输液器(以下简称吊瓶式和袋式输液器)的要求,以确保与输液容器以及静脉器具相适应。本标准适用于贮液容器不大于500mL、以分液输注为主要目的的吊瓶式和袋式输液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对输液剂量有精确控制要求的滴定管式输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