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 第2部分:透明防护板》,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
备案号:8138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有:几何精度;材料的光学质量;光透射率;辐射衰减性能;标记;符合本标准的声明。本标准适用于在X射线诊断和X射线治疗中为辐射防护使用的透明防护板;也适用于在核医学和采用自动控制式后装设备的近距离治疗中防护γ辐射的透明防护板。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器具的透明辐射防护材料,例如:铅眼镜或用于保护操作者眼睛的护目镜(眼镜);覆盖操作者整个面部的铅面罩;用于患者眼睛的防护器具;用于甲状腺、颈部的防护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