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等 。
主要起草人 屈励 、韩伟平 、李彦军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8200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消防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规范)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