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海铁联运 需求车提报报文》由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电子口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朱卫新 、杨桂新 、李宏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01 运输综合 |
备案号:8064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海铁联运港口作业时托运人向港口和铁路的相关单位进行需求车提报的报文交换。内河水铁联运等相关类型的信息系统建设及电子数据交换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