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拱北海关 、青岛海关 、上海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罗宝正 、王群 、陈轩等 。
备案号:80499-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