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虾偷死野田村病毒病检疫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海关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 。
主要起草人 于力 、张庆利 、史秀杰等 。
备案号:80472-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