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24部分:砷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南宁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商杰 、黄承兴 、彭晓凤等 。
备案号:80371-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