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通信基站基础设施技术要求 第4部分:监控系统》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维谛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黑盾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太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海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义益钛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巩欣 、张虎 、徐越 、刘革胜 、候永涛 、叶荣 、梁永军 、王威 、胥飞飞 、杜永海 、沈晓东 、张水兵 、朱关峰 、吴锦辉 、何智晖 、刘正广 、易龙强 、张弛 、李华 、曹亚博 。
备案号:72902-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通信基站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