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超声波萃取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7186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多环芳烃、酚类、邻苯二甲酸酯类和有机氯农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提取,可用本方法提取的有机物参考名单见附录A。若通过验证,其他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提取。本标准不适用于在超声波萃取条件下不稳定的有机物(如有机磷农药等)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