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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2544-2016
发布日期
2016-11-14
实施日期
2017-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74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寓所及类似用途场合,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医疗用途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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