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环境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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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HJ 840-2017
- 发布日期
- 2017-07-07
-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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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 全部代替标准
-
GB 6768-86, GB 11220.1-89, GB 11223.2-89, GB 11223.1-89, GB 12378-90, GB 12377-9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8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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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水样、空气、生物、土壤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也适用于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的铀污染监测。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