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标准《环境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840-2017
发布日期
2017-07-07
实施日期
2017-08-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6768-86, GB 11220.1-89, GB 11223.2-89, GB 11223.1-89, GB 12378-90, GB 12377-90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8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水样、空气、生物、土壤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也适用于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的铀污染监测。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