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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2053-2018
发布日期
2018-04-08
实施日期
2018-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42-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100 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配套锅炉(不含W 火焰炉)的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燃煤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以及环境监理、排污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100 MW 以下燃煤发电机组配套锅炉的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