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洛硝哒唑、二甲硝咪唑、塞克硝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石家庄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艾连峰 、马育松 、张海超等 。
备案号:7076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