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森林葱蜗牛检疫鉴定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海关 、张家港海关 、杭州海关 、福建省农科院等 。
主要起草人 王沛 、周卫川 、陈雅菁等 。
备案号:7040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