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参鉴定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海关 、大连海关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 。
主要起草人 孙涛 、孔德英 、滕少娜等 。
备案号:7040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