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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技术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播电影电视部无线电台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范智明马文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Y 63-1989
发布日期
1989-01-01
实施日期
1989-03-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M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01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33.160.0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综合
归口单位
广播电影电视部技术局
主管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行业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播电视中心和节目传输、发射、接收等台、站中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范智明
马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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