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国际标准
国外标准
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1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则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1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则》,主管部门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1-04-02
实施
于 2001-09-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 3145.101-2001
发布日期
2001-04-02
实施日期
2001-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10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76-2001。
相近标准(计划)
MH 3145.96-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6部分:地面气瓶安全管理规则
MH 3145.92-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2部分:地面设备安全管理规则
MH 3145.97-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7部分: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则
MH 3145.99-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9部分:职业卫生管理规则
MH 3145.95-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5部分:地面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MH 3145.98-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8部分:焊接与切割安全管理规则
MH 3145.100-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100部分:职业性健康检查与职业病的管理规则
MH 3145.91-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1部分:通则
MH 3145.93-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3部分:用电安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