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蔬菜和水果中嘧霉胺、嘧菌胺、腈菌唑及嘧菌酯残留量检验方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郭春海 、等 。
备案号:1657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