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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7部分:电瓶充电车间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7部分:电瓶充电车间》,主管部门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1-07-11
实施
于 2001-12-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 3145.77-2001
发布日期
2001-07-11
实施日期
2001-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10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622-2002。
相近标准(计划)
MH 3145.87-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87部分:灭火瓶维修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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