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纺织品 再生纤维素纤维与棉的定量分析 第5部分:混酸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刘彩明 、唐莉纯 、李燕华等 。
备案号:681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