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 第10部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楼润瑜 、钟继 、朱浩冰等 。
备案号:680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