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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中国公民出(入)境事由类别代码
行业标准-GA 公共安全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涉外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中国公民出(入)境事由类别代码》,主管部门为
公安部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0-12-25
实施
于 2001-03-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59.4-2000
发布日期
2000-12-25
实施日期
2001-03-01
全部代替标准
GA 59.4-1993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789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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