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用水过滤器滤芯通用技术条件》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龚钊 、孔海霞 、杨理烽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6282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中工作(过滤)介质为带放射性水的水过滤器滤芯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岛工艺系统的水过滤器滤芯。其它工艺系统用滤芯以及其它堆型核电厂用滤芯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