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α废物处置前管理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鲍芳 、孙惠东 、姜星斗 、刘立坡 、李忠镝 、张威 、武毓勇 、周文波 、李小萌 。
备案号:62463-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α废物处置前管理活动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核材料生产加工、核设施退役、同位素生产与应用以及研究工作产生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的α废物处置前管理。含高浓铀的α废物的处置前管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