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用不锈钢 第8部分:1、2、3级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韩雨 、张宏伟 、郑越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40 管道部件和管道 |
23.040.10 铁管和钢管 |
备案号:5967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2、3级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1、2、3级设备及辅助管道用壁厚为1 mm~50 mm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其他核工程可参考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热交换器用传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