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停堆检修期间活化腐蚀产物沉积源项监测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立业 、曹勤剑 、毛亚蔚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30 裂变物质 |
备案号:62826-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停堆检修期间活化腐蚀产物沉积源项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目的与内容、监测位置、监测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系统管道内壁沉积的活化腐蚀产物的就地测量。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