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91号无铅航空汽油》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柳华 、向海 、陈凯 、王文武 、夏祖西 、陈亮 、谭子健 、邓帮宇 。
备案号:5701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由来源于原油或天然汽油的组份油调合的91号无铅航空汽油的生产和检验,调合时可加入合成烃和芳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