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中国雨季监测指标 华南汛期》由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气候中心 、福建省气候中心 、广东省气候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 、海南省气候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遵娅 、王东阡 、池艳珍 、何芬 、胡亚敏 、潘蔚娟 、何慧 、陆甲 、吴慧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61270-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华南汛期监测的资料要求、监测指标、判别条件、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华南汛期的监测、预测、评价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