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混棉机》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东佳纺机(集团)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彭宝瑛 、何洪柱 、纪合聚等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59.120 纺织机械 |
59.120.10 纺纱、加捻和卷曲变形机械 |
备案号:61026-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混棉机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棉、棉型纤维和中长化纤等原料进行充分混合的混棉机,同时也适用于混开棉机的混合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