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防止人因失误管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汪德伟 、高超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5959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运营核电厂防人因失误管理所应具备的条件及核电厂所应开展的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运营核电厂的防人因失误管理,用以指导、规范核电厂防人因失误体系的建立及运作,并促进核电厂防人因失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核电工程建设和其他工业领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