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接触性创面敷料 第2部分:聚氨酯泡沫敷料》由国家食品医药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号:6034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无菌供应的液体吸收层为聚氨酯泡沫的敷料。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泡沫敷料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含银等抑菌剂和负压引流用聚氨酯泡沫敷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