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食品感官(不洁物)检验规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朱晓南 、林峰 、蔡宣红等 。
备案号:5918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