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二手流动式起重机流通技术要求》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旧货业协会设备和租赁及二手设备专业委员会等 。
主要起草人 余小梅 、毛志君等 。
备案号:36231-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二手汽车起重机和二手履带起重机的流通。二手轮胎起重机和二手随车起重机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