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活体野生动物运输容器 第4部分:箱类容器一般性检验》由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局。
主要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 、北京龙平动物运输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钟立成 、吴新宇 、杨阳等 。
55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 |
55.160 箱、盒、板条箱 |
备案号:5206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饲养的鹿类或羚羊类,鸟类,无飞翔能力鸟类,灵长类和树栖哺乳类,两栖类和爬行类,未经驯化的哺乳类等活体野生动物箱类运输容器的一般性质量检验,宠物、家畜、实验动物等活体动物运输容器也可参考使用。